受益所有人指最終控制非自然人客戶及交易過程或者最終享有交易利益的自然人。義務機構在與非自然人建立業(yè)務關系時應當了解客戶業(yè)務性質、所有權和控制權結構,識別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實客戶的受益所有人。

01

建立業(yè)務關系時的受益所有人識別

基本原則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

義務機構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以及從可靠途徑、以可靠方式獲取的相關信息或者數(shù)據(jù),識別非自然人客戶的受益所有人,并在業(yè)務關系存續(xù)期間,持續(xù)關注受益所有人信息變更情況。

義務機構應當核實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可以通過詢問非自然人客戶、要求非自然人客戶提供證明材料、查詢公開信息、委托有關機構調查等方式進行。

義務機構應當?shù)怯浛蛻羰芤嫠腥说男彰⒌刂?、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勤勉盡責。義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反洗錢有效履職所必需的合規(guī)能力、風險意識和職業(yè)操守,按照規(guī)定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識別、核實以及相關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的收集、登記、保存等工作,完整保存能夠證明義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勤勉盡責的工作記錄以及有關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

風險為本。義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落實風險為本方法,綜合分析、合理判斷非自然人客戶及其業(yè)務存在的洗錢??植廊谫Y風險,對不同風險的非自然人客戶采取差別化的風險控制措施,對風險較高的非自然人客戶采取更為嚴格的強化措施開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

實質重于形式。義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將了解并確定最終控制非自然人客戶及交易過程或者最終享有交易利益的自然人作為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的目標,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對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控制權結構以及財務決策、人事任免、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時,對于客戶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客戶業(yè)務性質、所有權和控制權結構,識別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實客戶的受益所有人,即通過以下方式最終擁有或者實際控制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一個或者多個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25%(含)以上股權或合伙權益的自然人;

 (二)單獨或者聯(lián)合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進行實際控制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協(xié)議約定、親屬關系等方式實施控制,如決定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決定重大經營、管理決策的制定或者執(zhí)行,決定財務收支,長期實際支配使用重要資產或者主要資金等;

 (三)直接或者間接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25%(含)以上收益權的自然人。

 金融機構應當綜合使用上述三種方式識別并核實客戶的受益所有人,當使用上述方式均無法識別受益所有人時,識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建立業(yè)務關系或者辦理一次性交易時,核實客戶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在有效管理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的情況下,對于難以中斷的正常交易,金融機構可以在建立業(yè)務關系后盡快完成客戶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實工作。金融機構在未完成客戶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實工作前為客戶辦理業(yè)務的,應當采取適當?shù)娘L險管理措施。

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方法


(一)   公司:對公司實施最終控制不限于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 25%(含,下同)公司股權,還包括其他可以對公司的決策、經營、管理形成有效控制或者實際影響的任何形式。

1、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 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是判定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基本方法,需要計算間接擁有股權或者表決權的,按照股權和表決權孰高原則,將公司股權層級及各層級實際占有的股權或者表決權比例相乘求和計算。

2、如果未識別出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 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或者對滿足前述標準的自然人是否為受益所有人存疑的,應當考慮將通過人事、財務等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間接決定董事會多數(shù)成員的任免決定公司重大經營、管理決策的制定或者執(zhí)行決定公司的財務預算、人事任免、投融資、擔保、兼并重組長期實際支配使用公司重大資產或者巨額資金等。

3、如果不存在通過人事、財務等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的,應當考慮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對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將高級管理人員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存疑的,應當考慮將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對公司形成有效控制或者實際影響的其他自然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

(二)合伙企業(yè)擁有超過 25%合伙權益的自然人是判定合伙企業(yè)受益所有人的基本方法。不存在擁有超過 25%合伙權益的自然人的,義務機構可以參照公司受益所有人標準判定合伙企業(yè)的受益所有人。采取上述措施仍無法判定合伙企業(yè)受益所有人的,義務機構至少應當將合伙企業(yè)的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

(三)信托義務機構應當將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最終享有信托權益的自然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為非自然人的,義務機構應當逐層深入,追溯到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最終享有信托權益的自然人,并將其判定為受益所有人。設立信托時或者信托存續(xù)期,受益人為符合一定條件的不特定自然人的,可以在受益人確定后,再將受益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

(四)基金擁有超過 25%權益份額的自然人是判定基金受益所有人的基本方法。不存在擁有超過 25%權益份額的自然人的,義務機構可以將基金經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的自然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基金尚未完成募集,暫時無法確定權益份額的,義務機構可以暫時將基金經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的自然人判定為受益所有人基金完成募集后,義務機構應當及時按照規(guī)定標準判定受益所有人。

(五)其他。對規(guī)定情形之外的其他類型的機構、組織,義務機構可以參照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標準執(zhí)行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涉及理財產品、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等未單獨列舉的情形的,義務機構可以參照基金受益所有人判定標準執(zhí)行。無法參照執(zhí)行的,義務機構可以將其主要負責人、主要管理人或者主要發(fā)起人等判定為受益所有人。

義務機構在充分評估下述非自然人客戶風險狀況基礎上,可以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視同為受益所有人:
1.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
2. 經營農林漁牧產業(yè)的非公司制農民專業(yè)合作組織。對于受政府控制的企事業(yè)單位,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義務機構可以不識別下述非自然人客戶的受益所有人:
1.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xié)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2.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駐華使領館及辦事處等機構及組織。

圖片

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實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

義務機構應當在識別受益所有人的過程中,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信息和資料:

非自然人客戶股權或者控制權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注冊證書、存續(xù)證明文件、合伙協(xié)議、信托協(xié)議、備忘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驗證客戶身份的文件。

非自然人客戶股東或者董事會成員登記信息,主要包括: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名單、各股東持股數(shù)量以及持股類型(包括相關的投票權類型)等。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義務機構應當充分利用從可靠途徑、以可靠方式獲取的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識別和核實受益所有人信息。

政府主管部門、非自然人客戶以及有關自然人依法應當提供、披露的法定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是義務機構開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的重要基礎。上述法定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可以獨立作為識別、核實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證明材料。詢問非自然人客戶、要求非自然人客戶提供證明材料、收集權威媒體報道、委托商業(yè)機構調查等方式只能作為識別、核實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輔助手段,獲取的非法定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不得獨立作為識別、核實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證明材料。

義務機構應當根據(jù)非自然人客戶的法律形態(tài),確定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與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有關的信息、數(shù)據(jù)或者資料的具體范圍,并對其采取規(guī)定的保密措施。

02

業(yè)務關系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的受益所有人識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在與非自然人客戶建立業(yè)務關系時以及業(yè)務關系存續(xù)期間,按照規(guī)定應當開展客戶身份識別的,義務機構應當同時開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

在與非自然人客戶業(yè)務關系存續(xù)期間,義務機構采取持續(xù)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應當同時開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確保受益所有人信息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加強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與客戶分類管理、交易監(jiān)測分析、反洗錢名單監(jiān)控等工作的有效銜接。開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發(fā)現(xiàn)股權或者控制權復雜等高風險情形的,應當及時主動調整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高交易監(jiān)測分析的頻率和強度。發(fā)現(xiàn)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受益所有人與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相關的,應當按規(guī)定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金融機構與客戶業(yè)務存續(xù)期間,應當持續(xù)關注并審查客戶身份狀況及交易情況,

發(fā)生以下情形時,金融機構應當審核本機構保存的客戶身份信息,及時更新或者補充客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資料,以確認為客戶提供的各類服務和交易符合金融機構對客戶身份背景、業(yè)務需求、風險狀況以及對客戶資金來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認識:

(三)客戶要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身份證件號碼、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受益所有人的。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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