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震驚全球的摩根大通“金銀操縱案”有了重要進展。

 

據(jù)美國司法部官網披露,經過三周的審判和八天的審議,芝加哥聯(lián)邦陪審團判定摩根大通全球貴金屬部門前主管Michael Nowak和貴金屬交易員Gregg Smith欺騙和電信欺詐等罪名成立,裁定其使用誤導性訂單操縱價格。

 

美國地區(qū)法院法官Edmond Chang表示,NowakSmith將于明年被判刑,每個人都可能面臨幾十年的監(jiān)禁。

 

曾是黃金市場最能呼風喚雨的人

 

根據(jù)美國司法部網站顯示,美國地區(qū)法院法官Edmond Chang表示,NowakSmith都可能將于明年被判刑。

 

此案是美國司法部門迄今為止規(guī)模該類案件中最大的。該案指控摩根大通的貴金屬業(yè)務具有犯罪企業(yè)經營的性質。檢察官提供的證據(jù)使得該業(yè)務的內部運作模式“浮現(xiàn)”,交易記錄、聊天記錄和前同事證詞等信息揭示了SmithNowak如何上下推動貴金屬價格來謀取利潤的全過程。

 

據(jù)美國司法部披露,陪審團對NowakSmith作出的定罪包括價格操縱、欺騙、電匯欺詐等多項罪名。

 

據(jù)媒體報道,Nowak曾經是金銀市場最能呼風喚雨的人,他擁有一些最大對沖基金客戶,并經常主導貴金屬期貨的訂單流。

 

該案檢察官Avi Perry在結案陳詞中表示,他們有能力推動市場,有能力操縱全球黃金價格。

 

用幌騙手法獲利頗豐

 

檢察官提供的證據(jù),包括詳細的交易記錄、聊天記錄和前同事的證詞,這些前同事“揭開” NowakSmith是如何在2008年至2016年期間為了獲利而操縱貴金屬價格的。

 

據(jù)文件,NowakSmith采用幌騙(spoofing)手法,通過貴金屬和美國國債交易臺上的眾多交易商達成了大量黃金、白銀、鉑金、鈀、美國國債和美國國債期貨合約的買賣交易,并在執(zhí)行交易前取消這些訂單。

 

文件顯示,Smith多年來執(zhí)行了約38000次分層操縱交易;主要從事期權交易的Nowak,在20099月嘗試了分層交易,之后進行了約3600次操縱交易。此外,推銷員Ruffo需要告訴Smith應該在哪個位置進入市場,然后去操作至少兩名對沖基金客戶的訂單。

 

聯(lián)邦調查局調查人員Marc Troiano在法庭上引述摩根大通內部數(shù)據(jù),稱員工報酬與業(yè)績掛鉤。

 

數(shù)據(jù)顯示,從2008年到2016年,Nowak累計為公司賺取了1.86億美元利潤,Smith賺取了約1.17億美元的利潤,Ruffo則賺取了7030萬美元。從2008年到2016年,Nowak個人報酬為2379萬美元,SmithRuffo的個人報酬分別為990萬美元、1050萬美元。

 

業(yè)內人士介紹,“幌騙”是一個金融術語,指的是在股票市場或者期貨市場交易中虛假報價再撤單的一種行為:即先下單,隨后再取消訂單,借此影響股價。“幌騙者”通過假裝有意在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制造需求假象,企圖引誘其他交易者進行交易來影響市場。通過這種“幌騙”行為,“幌騙者”可以在新的價格買進或賣出,從而獲利。

 

據(jù)悉,幌騙交易曾在華爾街盛行,甚至在被禁止之后仍然存在。美國助理檢察官Lucy Jennings在上月的開庭辯論中表示,所謂的幌騙交易在特定時間占到可見的黃金和白銀市場的50%70%。

 

我國法律明確禁止

 

我國對于類似幌騙等市場不法行為明令禁止。

   

今年8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其中,第六條規(guī)定,期貨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禁止欺詐、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的行為。

  

第十二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操縱期貨市場或者衍生品市場。禁止以下列手段操縱期貨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其中就包括“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第二十條規(guī)定,交易者委托期貨經營機構進行交易的,可以通過書面、電話、自助終端、網絡等方式下達交易指令。交易指令應當明確、具體、全面。

  

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符合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并向期貨交易場所報告,不得影響期貨交易場所系統(tǒng)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素材來源:中國證券報、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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